重慶市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定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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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評審高級經濟師的基本任職條件
一、高級經濟師基本任職條件:
(1)經濟專業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具有堅實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了解并掌握國內外現代化的經濟管理發展趨勢和科學 *** 。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決策性意見,在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成績顯著、貢獻突出;
(3)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考核合格;
(4)除符合閩人發(2002)152、154號文件所規定的外語免試條件者,均須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
(5)能指導經濟師的工作和學習;
(6)必須結合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 *** ,掌握新信息,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接有關規定接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7)任現職以來,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或省、設區市日報理論版(均需有CN或1SSN刊號,下同)獨立發表2篇以上經濟專業論文;在縣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提交2篇未經發表、但獨立撰寫具備相當水平的論文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8)獲得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工程師或國際商務師)職務任職資格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經濟師(工程師或國際商務師)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
二、破格評審高級經濟師的申報條件
為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對確有真才實學,在經濟崗位上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骨干人員,可破格評審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
(1)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申報條件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但未達到大學本科學歷人員,除符合上述正常申報條件的(1)一(7)條外,還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在省級以上出版部門正式出版過個人本專業專著(獨立作者或之一作者,不含編輯出版);
②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上獨立發表4篇經濟專業論文(含正常晉升的2篇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獨立發表的專業論文);
③獲得“全國職工自學成才標兵”榮譽稱號;
④已通過評審或確認取得經濟師、工程師資格,又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國際商務)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2)不具備規定資歷人員申報條件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滿3年以上,符合上述正常申報條件的第(1)一(7)條及任現職以來,獲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優秀企業家、優秀經營者、省勞動模范。
備注:經濟系列高級職稱的評審,申報材料需經我辦審查同意后,報市職改辦委托省有關評委會評審。
三、其他問題說明
1. 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前,應將申報人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張貼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眾有異議的,應進行核查。所在單位應在申報人員的評審表中基層單位推薦意見欄,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實,符合XX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2. 代表作的要求:學歷破格晉升對象應提供2篇正式發表的論文作為代表作;其他申報對象應提供1篇正式發表的論文作為代表作(其中縣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對象可提供1篇未經發表的工作總結或論文)。
3. 考核答辯:申報破格晉升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除已通過全國經濟師(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者外,均應參加答辯。
4. 本年度評審被否決的,在下一年度評審時,如有補充新的評審材料,可申報。
摘自閩經貿培訓[2003]298號文件
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職稱文件匯編 2005年6月18日
渝職改辦[2004]12號
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
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市)職改辦,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業績和創新為導向,把學術技術的先進性和市場業績及市場持續能力作為主要評價標準,逐步實行資格考試與評聘相結合、考試考核與同行評議相結合、社會公認與業內認可相結合的人才評價工作體系,不斷提高職稱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程度,客觀公正地評價經濟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技術水平,根據國家頒發《經濟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74號)有關規定,結合重慶的實際需要,特制定《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現將《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試行。試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向我辦反映,以便修訂完善。
附件:《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二○○四年二月四日
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
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工業、農業、商業、金融、保險、財政稅收、建筑、旅游、運輸、房地產、郵電、人力資源管理、經濟研究、經濟情報等經濟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近3年內年度考核稱職以上者。
任現職期間,出現下列情況,按相關規定執行:
1.近3年內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報;被確定為“不稱職”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報。
2.受到黨紀、政紀“警告”處分并按規定解除處分者,延期2年申報;受到 “記過”及其以上處分并按規定解除處分者,延期3年申報。
3.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或在申報評審中弄虛作假者(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以及職稱考試違紀并受到查處),3年內不得申報。
二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滿4年。
3.大學本科及專科畢業,取得經濟師資格滿5年。
三外語條件
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者,一般應能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其外語要求按市職稱改革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計算機條件
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者,一般應能熟練地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能運用計算機完成本專業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其計算機要求按市職稱改革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論文、論著條件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或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
2.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大會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市級學術會議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證書為準)。
3.在有刊號的正式期刊(含內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
4.為解決重大經濟問題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
三、破格申報條件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專業技術人員,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在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
一從事經濟工作,獲國家級獎或市(部)級二等獎1項以上,或市(部)級三等獎、區縣(局)級一等獎2項以上,或區縣(局)級二等獎3項以上獎勵(以科技成果獎勵證書為準)。
二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近3年來連續使企事業單位有較大幅度盈利或實現扭虧為盈,成績顯著(經市級專業主管部門認定)。
三直接主持并完成國家或市重點工程、技改項目,并通過項目下達部門的竣工驗收。
四榮獲國家級或市級 *** 表彰獎勵的人員。
五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有統一書號(ISBN)的經濟類著作或供高等院校經濟專業使用的教材(主編、副主編或編委)。
六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
七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大會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并獲獎,或在市級學術會議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并獲獎(以證書為準)。
八承擔市(部)級以上經濟專業研究課題,獨立提出和制訂過研究方案,并完成重要研究項目,經項目下達部門行文確認。
九符合《重慶市引進人才優惠政策實施細則》(渝府發[1999]61號)、《重慶市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若干規定》(渝府發[1999]9號)、《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環境的決定》(渝府發[2000]63號)和《關于我市機關機構改革中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職改[1998]50號)、《關于實行“五個打破”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渝人發[2001]126號)等文件相關規定的人員。
四、評審條件
高級經濟師應具有堅實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系統掌握國內外現代經濟管理科學 *** 和發展趨勢,對從事的專業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和有關經濟法規,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項目的籌建或從事學科重點課題的研究,獨立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難題,在經濟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價值的成果,或在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業績顯著。
二主持小型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為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同行先進水平作出突出貢獻。
三主持或作為業務骨干參與國家、市重點項目1項以上或區縣(自治縣、市)重點項目2項以上的籌建、投產等全過程工作。
四為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大幅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并使企事業單位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從事經濟專業研究工作,承擔市(部)級重點課題1項以上,或區縣(廳局)級重點課題2項以上。
六在理論研究、經濟改革方面取得較大成果,獲得市(部)級獎,或區縣(廳局)級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以上獎勵(以獎勵證書為準)。
七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八有組織本專業全面業務、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經濟師工作的能力。
2018年中級職稱評定要求
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合格,可評為中級職稱。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具體時間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網站信息為準,如北京地區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破格申報中級情況: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擴展資料:
職稱評定申報清單: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 (中、初級一式兩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業績一欄要填寫詳細、具體。
2、上一年度的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凡不按上述要求備齊相關材料的,概不受理。
職稱最初源于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
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征著一定的身份。在中國的現狀下,職稱主要代表社會地位,有高職稱的人享有較高的社會經濟和福利待遇,與實際技能未必有直接關聯。職稱通過申報、評審,由主管部門授予,一般認為決定是否授予職稱是由主管部門領導決定,評審主要是形式。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級職稱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多少分合格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合格分數線分國家和地方兩種。
國家線60分,地方線因各地區而有所區別,一般低于60分。附國家分數線和地方分數線。
合格標準
職稱英語考試滿分100分,通過線包括國家和地方兩種,國家線保持60分通過線,地方線因各地區而有所區別,以等于或低于60分為原則,有的低至25分。
人事部公布的職稱英語合格線全國通用標準為60分,成績長期有效。
全國職稱英語考試各省會根據當年考試情況制定當年的省合格分數線,分數線相對較低于60分,大概會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應的分數線也有可能不同。但成績有效期也相應較短,一般為當年有效。
2014年全國職稱英語合格標準匯總如下:
全國:60分
四川:52分
江蘇:60分
天津:通用合格標準60分;市合格標準40分,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員地方合格標準均為40分
黑龍江:40分
山西:60分
吉林:50分;年滿45周歲報考A級、40周歲報考B級、35周歲報考C級的,合格標準為40分。
北京:60分
湖北:50分
內蒙古:50分
浙江:50分
廣東:60分
上海:60分
湖南:50分
遼寧:60分
廣西:60分
海南:50分
山東:60分
安徽:60分
河北:國家通用合格標準為60分,省內當年有效合格標準為40分
2011年全國職稱英語合格標準匯總如下:
山東:60分
重慶:60分
吉林:省內合格標準為50分;年滿45歲報A級、40周歲報B級、35歲報C級為40分
天津:地區標準為45分;1971年1月1日前出生人員地方合格標準為40分
四川:60分
河北:60分
山西:60分
云南:60分
北京:60分
海南:60分
廣西:60分
安徽:60分
福建:60分
內蒙古:55分
江蘇:60分
遼寧:60分
江西:A級:55分;B級:56分;C級:55分
湖南:50分
湖北:60分
上海:60分
浙江:60分
新疆:60分
貴州:60分
河南:60分
廣東:60分
陜西:60分
甘肅:60分
青海:60分
寧夏:60分
黑龍江:25分
***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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