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高級職稱是指什么
稅務機關屬于國家行政機關重慶市稅務局職稱,職稱是與工資不掛鉤重慶市稅務局職稱的。稅務機關的公務員沒有專門的高級職稱。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稅務局職位等級有哪些?
稅務局的職級分為9類,12級:
1、部級正職:三至四級;
2、部級副職:四至五級;
3、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4、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5、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6、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7、科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8、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9、科員:九至十四級;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擴展資料
職位分類通常是指根據職位的工作性質、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和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分類,劃分為若干種類和等級,以便對從事不同性質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 *** 治理,對同類同級的人員用統一的標準治理,以實現人事治理的科學化,做到“適才適所”,勞動報酬公平合理等。
職位分類通常是根據職位的工作性質、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和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分類,劃分為若干種類和等級,以便對從事不同性質工作的人,用不同的要求和 *** 治理,對同類同級的人員用統一的標準治理,以實現人事治理的科學化,做到“適才適所”,勞動報酬公平合理,是現代人事分類的一種類型。與品位分類相對。職位分類是以“事”為中心的分類,側重職位的職務、職責與職權。在組織里面,最常用的職位分類便是部門分類和等級分類,例如人事部司理,就涵蓋了兩方面的分類。
職位分類制度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劃分職位類型,二是職位設置。可以說公務員法規定的分類制度是一種以職位分類為主,職位分類和品位分類相結合的分類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職位分類
國稅局 工作人員需要哪些專業職稱
會計師 經濟師
注冊的更好,比如 注會 注稅 律師
不過國稅的職稱和待遇不掛鉤
稅務局專管員是什么
稅務專管員職稱指根據重慶市稅務局職稱我國財政部1979年9月頒布的《稅務專管員職稱暫行規定》重慶市稅務局職稱,對縣(市)稅務局、稅務所、市屬稅務分局等基層稅務機構直接辦理征收業務的稅務人員評定的一種技術職稱。稅務專管員職稱分特級專管員、一級專管員、二級專管員、專管員四個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家稅務局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國家稅務局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國家關于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有關規定和國家稅務局系統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家稅務局系統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實施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實行結構比例和崗位數額雙重控制。第三條 國家稅務局系統的事業單位在職稱評聘工作中實行資格確認(評審、考試、認定)與職務聘任分離的制度,在職稱評聘過程中必須體現公開、客觀、公正、擇優的原則。第四條 各級國家稅務局人事部門具體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有關技術職務資格的確認,技術職務的聘任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獎懲、調配、培訓、晉升等工作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第二章 技術職務崗位數額的核定及使用第五條 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數額采取逐級核批的辦法。各省(區、市)國家稅務局核批直屬事業單位和各地(市、州、盟)國家稅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技術職務崗位數額,不得超過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技術職務崗位數額。第六條 各單位聘任技術職務后空余和自然減員空出的技術職務崗位數額由各省(區、市)國家稅務局統一掌握使用。第七條 在技術職務聘任過程中,高一級職務的崗位數額尚有空余時,可作為低一級職務的崗位數額使用,但低一級職務的崗位空余數額不能作為高一級的職務崗位數額使用。第八條 國家稅務總局鼓勵各級國家稅務局大膽使用德才兼備、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指35歲以下晉升副高級職務、40歲以下晉升正高級職務的人員)。聘任優秀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所需的技術職務崗位數額由國家稅務總局酌情予以下達。第九條 各省(區、市)國家稅務局在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等因素發生變化時,須提出技術職務崗位數額增減調整意見,報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后予以變更。第三章 技術職務資格的確認第十條 確認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務資格分為評審、考試和認定三種形式。第十一條 參加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人員,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規定,并必須具備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所規定的條件。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務的資格由國家稅務總局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或由國家稅務總局人事司委托當地人事職改部門評審。中級職務的資格由各省(區、市)國家稅務局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或由各省(區、市)國家稅務局人事處委托當地人事職改部門評審,也可報送國家稅務總局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由評審單位發放。第十三條 凡國家實行統一考試的職稱系列及等級,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須通過考試取得技術職務資格。第十四條 國家教委承認的全日制正規院校畢業生實行見習期滿考核定職。各省(區、市)國家稅務局人事部門可以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技術職務資格的認定手續。第十五條 由外單位調入國家稅務局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其技術職務資格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人事部門重新認定。未被認定技術職務資格者,應重新參加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或考試。第四章 技術職務的聘任第十六條 國家稅務局系統事業單位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聘任技術職務必須遵循按崗聘任、先評后聘、德才兼備、擇優聘任和責權一致的原則。各單位在聘任技術職務時不得突破上級下達的技術職務崗位數額。第十七條 取得技術職務資格的人員,經考核能夠履行本崗位職責者,由所在單位行政領導聘任并簽定聘約,頒發由行政領導簽署的聘書。聘約要明確崗位職責、權限、任期目標、聘期等有關事項。第十八條 各單位在辦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或解聘手續后,應及時將聘任或解聘情況報上級國家稅務局人事部門備案。聘任高級職務的須在省(區、市)國家稅務局的人事部門備案,聘任中級職務的須在地(市、州、盟)以上國家稅務局的人事部門備案。第十九條 專業技術人員的聘期一般為2?3年。受聘人員在聘任期內,其工資、生活等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聘任期滿后,可以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的續聘、低聘或解聘。續聘人員要重新辦理聘任手續,低聘和解聘另行安排工作的人員除按新聘(任)職務重新核定工資外,并按新聘(任)職務享受相應待遇。第五章 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第二十條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聘任合同實施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聘后管理,對專業技術人員要進行定期考核,考核的重點是履行聘任合同的情況。考核結果作為續聘、低聘、解聘和獎懲的主要依據。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