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重慶下面的經信委、發改委、環保局、公安局等職能單位是廳級,還是副部長級呀?

廳級吧。像重慶市 *** 這種才部級。省部級就是省 *** 才是部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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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重慶市經信委職稱,重慶市經信委職稱評定

重慶經信委企業家協會會長助理行政級別是什么

副處級

重慶經信委是市 *** 的正廳級職能部門,企業家協會是正處級機構,會長是正處級,會長助理一般是副處級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經信委職稱,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設31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重慶市經信委職稱的協調和督查重慶市經信委職稱;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經濟宣傳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行政、政務接待及安全后勤保障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書面意見和提案。

(二) *** 辦公室

負責受理、承辦、督辦 *** 穩定事項和接待;指導中央在渝工業企業和直屬單位 *** 穩定工作;督促檢查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分析 *** 穩定情況重慶市經信委職稱,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重慶市經信委職稱的建議。

(三)政策法規處(執法監督處、重慶市 *** 企業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

貫徹執行本市工業、生產 *** 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相關的立法規劃和計劃。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本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本市各類所有制企業依法治企工作,負責企業法律顧問管理;組織實施本市各類所有制企業的企業負擔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推動機關和直屬單位依法行政及普法教育工作。

(四)研究室

組織實施新興產業體系、工業和信息化等戰略研究;提出年度課題預算,歸口管理委內研究課題;參與本市國民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組織實施戰略性、前瞻性課題研究,提出戰略思路和措施;承擔理論性、綜合性材料與工作報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審核工作;負責本市工業經濟信息網建設,承擔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收集和發布國內外經濟信息,指導本市工業經濟信息工作。

(五)經濟運行局(重慶市對口支援 ***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煤炭調運辦公室)

負責監測分析匯總工業、生產 *** 業、信息服務業運行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本市煤、電、油、運、氣等重點資源的平衡協調及調度,幫助企業協調調度重點物資及原材料;定期檢查經濟運行實施效果并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負責工業資金的協調及企業資金運行效果的監測監控,以及對重點行業、企業運行的評價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及評選;承擔天然氣供區劃分任務,負責CNG壓縮加氣站的選址審批及指導;對本市煤炭經營市場的規范管理,負責本市煤炭供需平衡以及電煤及重點用煤企業的資源平衡調度;負責重點工業品的運輸協調和煤炭鐵路運輸計劃審批工作;承擔本市對口 *** 項目的組織實施和 *** 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及提出應急物資的生產組織和救援藥品及物資調度工作。

(六)規劃與投資處(產業政策處、重慶市三峽庫區工業經濟發展辦公室、重慶市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重點技術改造監管辦公室、重慶市三線企業調整搬遷協調辦公室)

研究并制定工業、生產 *** 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會同相關處室制定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實施本市工業和信息化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跟蹤實施重大投資項目;負責辦理工業投資項目審批、核準與備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向;負責提出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工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指導區縣發展特色產業集群;綜合協調三峽庫區工業經濟發展工作,指導庫區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及城鎮移民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協調三線企業調整搬遷工作。

宣傳和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研究分析產業發展的情況,編制產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工業各行業的地方性產業政策,提出產業發展方向,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提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修訂意見;提出優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企業組織結構和產業轉移的政策建議;牽頭推進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作。

(七)科學技術處

制定工業和信息產業領域的技術創新、高技術的發展戰略、規劃、政策;負責推進本市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推進國家和本市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新產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等工作;指導推動行業標準化和質量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有關重大專項并促進項目實施;推進產學研合作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

(八)企業處(重慶市 *** 集體經濟管理辦公室)

研究提出中央在渝和區縣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總體思路及工作方針,推進企業結構調整,指導企業加強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協調中央在渝、區縣國有工業企業實施改制重組、關閉破產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指導本市集體經濟成份企業管理,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和改革措施;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資產財務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工作;

(九)工業園區處(民用爆破器材管理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指導和平衡本市各類園區布局,協調推進工業向園區集中工作;指導推進本市工業園區產業定位、招商引資、發展評價和功能轉型等工作;負責本市工業園區設立和拓展的審查;負責本市工業園區的統計、考核及開發效果評價;協調工業園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負責指導區縣工業經濟、本市非公有制經濟的協調發展;負責對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十)生產 *** 業處(市場處、重慶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創意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生產 *** 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生產 *** 業標準和規范性文件,引導和規范制造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業與制造業融合;協調有關處室推進生產 *** 業重點領域發展,跟蹤推進生產 *** 業重大項目建設,推進生產 *** 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負責實施制造業領域品牌戰略;負責生產 *** 業分析匯總工作及相關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組織參與生產 *** 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培育發展和完善工業產品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工業產品市場狀況,推進本市工業現代營銷方式和協作配套;負責本市創意產業發展的規劃布局和組織協調、推進本市創意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提出創意產業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和信用制度的建設,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承辦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創意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外經外事處(重慶市工業招商辦公室、港澳臺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利用內外資有關政策;負責管理工業、生產 *** 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建設的國內外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本市工業經濟對外開放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生產企業進出口和工業外資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境外投資;負責管理加工貿易和IT服務外包等新興產業利用外資工作;參與生產企業進出口政策落實協調工作;負責工業系統外事工作和因公出國(出境)團組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經濟安全工作;承擔對港澳臺合作與交流;聯系工業系統異地商會工作。

(十二)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電力處、重慶市節約能源辦公室、重慶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三電辦公室、黃金處)

制定并組織實施工業、生產 *** 業、信息服務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舉措;指導、管理、協調和推進資源能源綜合利用工作,指導推進節能監察、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節能培訓、節能技改等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三廢”遷建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參與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降耗的日常工作;指導天然氣行業、節約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協(學)會工作。

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電力生產和使用的年度、月度計劃,參與制定電力(含水電)行業規劃和相關的支持政策;實施行業管理、行政執法和監督;監測調控電力運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協調電力調度工作;參與制定電力安全法規,負責本市電力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信息發布;負責供電營業區的劃分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三電”工作,監管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網運行與電力生產、經營、使用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電力需求側管理、農村電氣化工作和電力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市三電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軍工綜合處

負責本市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編制本市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負責軍工經濟運行統計和軍工保密資格審查認證日常工作;負責本市船舶行業管理,做好船舶產業分析匯總等基礎性工作,組織參與船舶產業戰略調整和重組;負責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負責船舶產業重大項目建設以及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的行業審查;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貿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國家安全、保密、保衛工作;組織指導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組織指導軍工單位 *** 民的技術改造、利用外資和技術創新工作。

(十四)軍工系統工程處

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負責國防科技工業企事業單位軍品科研生產的組織、協調、保障和監管工作;參與軍工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科研項目管理;負責民口企事業單位和軍工電子企業軍品固定資產和科研項目管理;負責本市民口配套單位相關統計工作,開展軍品暫免征收增值稅申報工作;負責軍品質量、計量、標準和國防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負責武器裝備動員工作。

(十五)汽車工業處(重慶市 *** 汽車工業辦公室、重慶市汽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國家汽車、摩托車及道路機動車輛工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組織制定本市汽摩行業中長期規劃和行業標準法規的編制審查,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負責本市汽摩工業 *** 業的發展規劃與協調管理,組織國內外市場推廣;負責同國家汽車、摩托車行業管理部門對口業務銜接工作;負責本市汽車、摩托車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準入、市場準入審核和產品認證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及推廣應用政策的研究和擬定,對從事天然氣等新能源的汽車研發、生產、改裝、維修企業及產品進行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汽摩行業的技改、基建、合資合作項目;負責汽摩行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汽摩行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汽摩行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指導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工作;承擔市 *** 汽車工業辦公室、市汽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建材工業處

貫徹實施國家建材行業產業政策及法律、規章、標準;擬定本市建材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負責本市水泥企業化驗室合格證的驗收、頒發及標準砂的監管工作;負責水泥行業對比驗證檢驗工作的監督與管理;發布建材行業信息,定期開展本市建材行業的經濟運行分析;負責行業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與應用;負責建材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行業審查;負責建材行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建材行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建材行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本市墻體材料革新工作;參與建材行業體制改革;組織行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工作。

(十七)冶金工業處

研究冶金行業發展趨勢,擬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意見,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參與行業投資、技術創新項目審核及技術進步和改造(含環保初評及驗收工作);負責行業節能降耗和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及其企業申報的審核和報批等工作;指導企業執行行業產業政策,實施行業準入;負責本市鋼鐵及有色金屬制品生產許可證的預審工作;負責冶金行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冶金行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冶金行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指導冶金行業協會、學會及社會中介組織。

(十八)裝備工業處

貫徹國家有關裝備行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機械、風力發電、軌道交通等裝備產業發展;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指導協調并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自主化和首臺(套)應用;負責裝備行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裝備行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裝備行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承擔市風力發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消費品工業處(重慶市食品工業辦公室)

貫徹國家有關消費品工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重點推進輕工、紡織、食品、家電等消費品產業發展;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消費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組織實施行業規范和標準;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態勢;參與行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項目的論證、審查,推進行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參與食品安全質量監管;負責開展本市傳統工藝美術保護發展工作及其專項資金管理;承擔本市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職能;負責消費品行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消費品行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消費品行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指導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工作。

(二十)化工醫藥工業處(重慶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制定化工醫藥行業發展戰略及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合理布局,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負責行業經濟運行監管;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設立及新改擴建審批管理;負責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與農藥生產企業核準定點及農藥產品批準證書審查監管;負責醫藥行業和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負責化醫行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化醫行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化醫行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指導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工作。

(二十一)工業安全綜合處(應急管理辦公室)

擬訂工業、通信業、國防科技工業、工業園區、船舶制造等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和規定、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二十二)電子制造業處

負責本市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制訂并組織實施本市電子信息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組織申報、推薦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專項中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項目,跟蹤推進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推進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園區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負責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管理,組織推進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負責電子信息產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電子信息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有關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工作。

(二十三)計算機和通信產業處

貫徹國家計算機和通信產業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計算機和通信產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制定技術標準,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組織、協調和推進本市計算機及通信產業鏈的發展;負責本市計算機產品認證等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指導計算機及通信設備產品的推廣應用;指導計算機和通信產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協調處理計算機和通信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計算機和通信設備產品項目; 負責計算機和通信產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計算機和通信產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計算機和通信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二十四)軟件和信息服務業處

貫徹國家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組織推進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基地、園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外包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管理,組織申報、推薦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專項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項目,跟蹤推進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分析匯總工作,做好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產業組織的聯系,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參與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軟件企業認定、軟件產品登記、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定工作;組織推進軟件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推進信息服務外包、數字內容等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指導軟件產業的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建設,推進軟件知識產權保護和正版化;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二十五)社會信息化處(智能卡管理處、重慶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制定實施本市信息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范和標準;組織協調推進本市電子政務重點應用系統建設和重要公共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與共享,促進跨部門業務系統的整合,推動信息系統運維業務的剝離;推進電子口岸建設;負責市建設財力投資信息化項目和市本級預算單位信息化項目支出預算的前置審核,組織推進電子政務績效評估;指導推進社會公共事業、社區管理服務、城市建設和交通管理等社會領域的信息化應用;組織實施全民信息素質和能力提升工程;組織制定本市IC卡應用規劃和技術標準,推進城市一卡通的資源整合;負責社會信息化領域投資分析匯總工作,做好社會信息化領域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組織的聯系;組織和指導重大智能卡項目的實施;協調推進本市集成電路卡、非銀行卡應用和管理;承擔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經濟信息化處

根據全市經濟發展規劃,制定本市農業信息化、工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技術規范和標準;研究和制定經濟領域信息系統運維業務剝離的政策措施;負責統籌城鄉信息化試驗區建設,指導區縣信息化工作;負責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試驗區建設,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設計、制造、流通等環節中的應用,提升和改造傳統產業;負責國家移動電子商務示范區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應用;負責組織推動本市經濟領域信息化重點工程項目和信息資源建設;負責經濟信息化領域投資分析匯總工作,做好經濟信息化領域基礎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相關組織的聯系。

(二十七)信息安全協調處

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安全方面的政策,組織協調本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應急和數字認證工作;負責信息 *** 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協同有關部門處理 *** 與信息安

全重大事件;負責信息安全技術的引進、開發和創新工作;推動信息安全產品基地建設。

(二十八)信息基礎設施處

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制定相關的支持政策;牽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 *** 融合發展;促進“三網融合”體系建設和制度創新;協同有關部門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有線、無線)、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并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 *** 的互聯互通;負責本市重大公共信息服務平臺規劃與建設。

(二十九)無線電管理局(重慶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規劃、審批和管理;審批本市無線電臺(站)的建設規劃,指配無線電臺(站)頻率和呼號,核發無線電臺執照和實施年度驗證;協調處理本市行政區域內軍地間無線電頻率使用、無線電臺站設置、重大無線電干擾查處等無線電管理事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本市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執法、監督,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本市范圍內無線電管制;負責本市駐華機構、來華團體、客商等外籍用戶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和攜帶或者運載無線電設備入境的審批;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的協調,負責本市無線電派出機構和無線電技術支撐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本市無線電技術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依法負責征收無線電管理相關費用;負責對本市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研制、生產、進口、銷售實施監督和管理;指導無線電管理等相關協(學)會工作;承辦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教育培訓處

制訂本市工業經濟系統管理干部、工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和有關支持政策,負責企業工商管理培訓基地建設、培訓院校(或機構)的資格審查以及培訓質量評估;組織實施國際合作培訓與人才交流;負責直屬院校的教育管理、改革發展、師資隊伍建設以及業務交流;負責全國計算機技術及軟件水平考試工作;承辦本市信息技術管理人員執業水平考試工作;負責中澳職教汽車行業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工交職教協會工作。

(三十一)組織干部處(人事處、引進智力辦公室、團委、重慶市工業系統協會指導辦公室)

負責機關干部人事、勞資、福利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直屬單位黨的工作、領導班子建設、干部和人事勞資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團的工作;負責工業系統人才工作和本市煤炭行業高中級、工程類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指導工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參與本市對人力資源開發、工業經濟領域專業人才的發展規劃和人事、勞動、保險、分配、獎勵等政策法規的制訂;做好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負責本市工業系統協(學、商)會管理,促進協(學、商)會發展。

機關黨委(機關工會)

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委管局及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市經信委主任什么級別

級別要看市重慶市經信委職稱的行政級別確定。

1、所在市是直轄市的:

廳局級別。以北京市為例重慶市經信委職稱,其是首都重慶市經信委職稱,級別是正省部級。但一般市委書記高配,是政治局委員,副總理級別。北京市經信委是北京市 *** 的組成部門,是正廳級別。

2、所在市是地級市的:

一般情況下,地級市的經信委主任的行政級別是正處級,但如果其本人任市長助理的話(部分地級市的經信委主任任命為市長助理),行政級別就是副廳局級。

3、所在市是縣級市的:

鄉科級。縣級市委書記、縣長一把手是縣處級正職,縣經信委主任是鄉科級正職。

擴展資料:

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職責包括以下:(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例)

1、研究提出本市工業發展戰略,根據國家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本市工業行業規劃及配套措施的實施意見,指導工業行業地方標準的擬訂。

2、按照規定權限,核準、備案和上報本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重慶市經信委職稱;車輛生產準入管理;工業生產許可工作中的產業政策確認;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

3、組織編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和落后產能退出工作。

4、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扶持,會同有關部門對北京市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使用的決策、監督和管理;企業減負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行政級別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

怎樣獲得通信工程師職稱 它和通信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考試什么關系

通信工程師是屬于我國專業技術資格序列技術職稱中重慶市經信委職稱的一類。由于通信專業、技術性強重慶市經信委職稱,各地通信類初級、中級、高級職稱的認定、評定和考試一般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實施。今后,國家對專業技術資格會逐步用考試考核來替代現在的評審。即以考代評,評聘結合。下面這個文件可能對你有幫助。

關于印發《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渝人社發〔2011〕22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中央在渝單位人事部門,各電信運營商及相關企業人力資源部門:

為加強我市通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通信專業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研究,決定對我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現將《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通信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

?

之一章總則

之一條為加強我市通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通信專業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原人事部、信息產業部《關于印發〈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0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從事通信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納入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和管理。

第四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初級(助理通信工程師)、中級(通信工程師)和高級(高級通信工程師)三個級別層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采取考試的方式評價,考試實施后,不再進行通信工程相應專業和級別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高級職業水平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價。取得高級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證人員,可按規定申報評審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重慶市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由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組建,掛* 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負責評審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實施工作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組織開展。

?

第二章考試

第六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采取全市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方式,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

第七條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相關工作,統一規劃考前培訓工作;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審核發放職業水平等級證書。

第八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電信工作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第九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八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中專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其他工程類專業上述學歷,其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中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八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碩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工程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一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八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6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5年;

3.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碩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4年;

4.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1年;

5.獲得其他專業工程師資格或上述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二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合格,頒發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用印的《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高級考試合格領取成績通知單(從考試當年計算,兩年內有效)按相關要求申報評審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

第十三條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相應級別職業水平證書和任職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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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職業能力

第十四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初級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應具備以下職業能力:

1.了解國家電信管理的法律法規和通信行業管理各項規定;

2.具有一定的通信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掌握本專業一般性操作技術;

3.能夠解決通信專業工作中的一般性技術問題;

4.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并熟練使用計算機。

第十五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中級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1.熟悉國內外電信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通信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有較豐富的通信專業工作經驗;

2.了解國內外通信市場本專業的發展趨勢,有較強的開拓創新精神,能夠獨立解決本專業比較復雜或疑難的技術問題;

3.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和 *** 維護能力,能夠解決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 *** 維護中的技術故障;

4.能夠指導本專業初級技術人員和協助高級技術人員工作,具有處理與本專業相關的一般性技術問題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語水平。

第十六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中級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的基本能力外,還應分別具備本專業的職業能力:

1.交換技術專業

(1)熟悉 *** 交換網、信令網、智能網、語言服務系統的原理和技術特點,掌握各系統的運行維護指標與驗收標準,對 *** 進行管理;

(2)熟練使用各種命令修改相應用戶數據,使用各種指令檢查、修改局數據;能夠迅速判斷和處理交換系統各種緊急故障,提出改進維護的技術措施;

(3)能夠對交換網的規劃設計、擴容系統及集成、交換設備改造等,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并能提供技術支持。

2.傳輸與接入專業

(1)熟練掌握數字配線架(DDF)、光纖配線架(ODF)電纜與光纖的連接技術;能夠指導系統設備的設備安裝、調測工作,并對竣工工程進行驗收;

(2)掌握電信接入網系統、監控系統、同步網系統的標準、設計標準、技術規范、維護規程;

(3)能夠利用網管和本地終端進行電路鏈接和性能監測,依據其告警信息準確判斷 *** 故障并進行處理,組織實施電路應急調度及時恢復業務。

3.終端與業務專業

(1)熟悉6P’S營銷組合因素及其在電信產品中的應用,能夠靈活運用通信產品的差異化策略;

(2)掌握電信業務的不同市場信息和運用消費者電信消費行為分析 *** ,制定開拓電信業務的市場開發策略與方案;

(3)熟練運用 *** 終端系統及 *** 管理支撐系統,為通信業務的科研開發、業務設計提供技術支持,為客戶提供終端與業務的服務。

4.互聯網技術專業

(1)熟悉互聯網和數據網技術規范、標準、 *** 設計、 *** 優化、計費系統,掌握 *** 與信息安全技術;

(2)熟悉所維護的互聯網和數據網設備的工作原理,掌握其使用、維護和檢修技術,能處理各種 *** 的技術故障;

(3)能夠維護區域內的 *** 拓撲結構及 *** 組織,跟蹤各種 *** 發展新技術,及時提出更新措施與實施方案。

5.設備環境專業

(1)熟悉通信設備環境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集中監控系統的 *** 技術、 *** 互聯和系統組網技術;

(2)能根據現場采集數據,分析電源、空調設備運行狀態,及時發現問題排除故障;能對監控系統進行遙信遙控監測,掌握系統冗余技術,能進行軟件容錯與診斷設計;

(3)解決發電機組及大容量不間斷電源(UPS)的疑難技術故障,處理機房空調系統、供電系統、監控系統的復雜技術問題。

第十七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除應具備上述中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職業能力外,還應具備以下能力:

1.具有主持或主要承擔通信系統相關專業領域設備的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能力;

2.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的企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編制工作,并能用以指導系統運行維護,技術管理,項目的立項論證、研究設計、組織實施等工作能力;

3.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相關重要研究課題,完成重要工程或經營項目的立項論證、方案設計、實施組織管理工作能力能力;

4.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相關的重大項目的開發、實施、驗收、測試和運行工作能力;

5.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的系統安裝調試、實施組織管理等工作能力;

6.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領域計算機應用軟件的開發、維護和管理工作能力;

7.具有培訓、指導下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相關技術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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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繼續教育

第十八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應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最新信息,保持與其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水平。

第十九條按照《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有關要求,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制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教學管理辦法,委托相關機構負責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二十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繼續教育登記制度,其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情況,由施教機構和主管單位進行考核,登記在《繼續教育證書》和《繼續教育登記卡》上,并以此作為登記備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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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取得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業水平證書,表明其已具備助理通信工程師崗位職務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業水平證書,表明其已具備通信工程師崗位職務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高級任職資格證書,表明其已具備高級通信工程師崗位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相應專業崗位工作需要擇優聘任。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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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條根據《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共同負責。兩局聯合成立“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辦公室”(設在重慶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前培訓工作由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委托相關機構組織實施。

第三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四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高級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均設《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科目。初級《通信專業實務》考試不分專業,中級、高級《通信專業實務》考試科目分:交換技術、傳輸與接入技術、終端與業務、互聯網技術和設備環境5個專業類別(具體專業類別與范圍見附件),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選擇其一。

第五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高級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2小時。

第六條?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均實行考試評價,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考試科目均為合格,方可取得相應級別、類別的職業水平合格證書。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業水平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價,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考試科目的人員,可在2年內(從考試當年計算)按規定申報評審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

第七條參加考試須由本人按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報名要求進行報名,在考前一周,由應試人員自己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下載準考證,持身份證、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第八條按照統一規范、適當集中的原則,酌情在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設置考場。

第九條堅持考試與培訓分開、應考人員參加培訓自愿的原則。

第十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有關項目的收費標準,須經本市價格行政部門核準,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一條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紀律,切實做好試卷的命題、印刷、發送、保管等環節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十二條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考試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社保部令第12號)處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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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認證考試類別與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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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換技術

從事通信 *** 交換系統(包括語音、數據等不同平臺信息和電路、路由等不同交換方式)及其管理支撐系統(如信令網、智能網、監控系統、計費系統等)的體制標準的制定、科研開發、規劃設計、運行維護、測試計量、系統集成、為客戶解決方案以及為市場提供技術和支撐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傳輸與接入

從事通信 *** 傳輸系統(包括有線、無線不同傳輸媒介、各種寬帶速率、基礎數據網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網系統(包括移動通信基站系統、傳輸監控、同步網系統的體制標準的制定、科研開發、規劃設計、運行維護、測試計量、技術支持和 *** 與資源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終端與業務

從事通信 *** 終端系統、通信業務及其管理支撐系統等方面的科研開發、運行維護、技術支持以及為客戶提供通信終端與業務服務、通信市場開發與策劃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互聯網技術

從事互聯網技術體制標準的制定、 *** 設計、 *** 優化、 *** 監控、計費系統、業務應用、 *** 信息安全等領域的科研、開發、集成、運行維護、管理、互聯互通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設備環境

從事通信 *** 電源系統、通信設備工作環境系統(如溫濕度、電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監控系統的科研開發、規劃設計、生產建設、運行維護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民營經濟處評的高級職稱有用嗎

民營組織一般職稱評審用處不大,但是廚師評審是分量很重的,還有一部分民間傳承也是用處很大的。

民營經濟組織職稱評審用處沒有公有企業或者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評審職稱用處大,因為民營企業評審職稱取得后和工資不掛鉤,也就是你取得相應的職稱,并不代表你在民營企業里面會提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