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 *** 關于發布《重慶市鼓勵出國留學人員來渝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之一條 為鼓勵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參加經濟建設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發揮出國留學人員科學技術、管理知識的專長和對外聯系的橋梁作用,促進重慶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外留學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獲得國(境)外大專以上學歷的留學人員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已獲得外國長期(永久)居留權的留學人員;具有再入境資格的留學人員;在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以上統稱出國留學人員,均可申請來重慶工作。第三條 重慶市人事局是本市綜合管理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工作的主管部門,承擔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工作的接待、咨詢、調整安置、協調、服務和管理等項工作。第四條 來重慶工作的出國留學人員應向重慶市人事局提交下列資料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

微信號: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一)本人護照;

(二)經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國外學歷證明、學位證書;

(三)國外院校和科研機構的有效證明、有關論文、成果證明以及成績單的復印件;

(四)國內學歷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第五條 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工作,按“雙向選擇”的原則選擇適合自己專長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全民、集體、鄉鎮、私營、股份制企業或“三資”企業工作,也可以在本市有關單位和省、中央在渝單位駐國(境)外的機構工作或受聘擔任駐國(境)外信息員、推銷員等工作。

出國留學人員可以利用專利技術、科技成果來重慶進行技術 *** 、技術承包、技術合作、技術入股等;也可以自辦或合辦民間科技企業、股份制企業;還可以用個人或國(境)外注冊公司的資金來重慶投資。

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工作,可長期定居,也可作短期居留;可長期受聘,也可短期應聘,單位可一個,也可多個。第六條 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工作,可由本人或委托國內親友幫助聯系接收單位;也可通過市人事局聯系接收單位;用人單位也可自行聯系在國外的留學人員。

國家人事部分配來重慶的出國留學人員,由市人事局負責接轉關系,或安置工作。第七條 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工作,要求在重慶定居的,由接收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市人事局辦理有關手續。國家分配來重慶工作或市人事局聯系接收和出國留學人員,由市人事局按指令性計劃統一分配安置,并出具入戶上糧手續,免繳城市增容費。第八條 接收出國留學人員的單位,如受人員編制限制的,可在接收出國留學人員的同時,向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及時研究解決。如受用人指標、工資基金、工資總額限制的,可先接收出國留學人員,再分別向市人事局和企業主管局提出申請,予以追加。

出國留學人員在重慶工作期間,凡需受聘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按規定程序申報評審,不受指標限制。

出國留學人員回國后,出國前的工齡與回國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連續工齡(包括應聘在重慶或重慶駐國(境)外機構工作的時間)。第九條 出國前辭職、被單位按自動離職處理或除名的出國留學人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第四條要求,愿意來重慶工作的,可由市人事局辦理錄(聘)用手續,其工齡合并計算。第十條 出國留學人員來重慶進行科學研究和從事產品新技術開發的,用人單位應優先提供科研經費和條件,也可通過市人事局向國家人事部或市有關部門申報科技活動資助經費和來渝工作啟動費等。第十一條 接收單位應優先為出國留學人員解決住房,確有困難的,由接收單位出資租借住房或采用“安居”工程的辦法解決。第十二條 出國留學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作出貢獻的,由各級 *** 和用人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對于在科研、教學、生產上有突出貢獻,取得了較好經濟效益的,可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不能直接計算為經濟效益的,給予一定報酬。

向國外市場成功推銷了重慶產品,由受益單位給予銷售稅后留利5%的獎勵。

開發新產品的,可在投產獲利當年的稅后留利中給予5%-10%的獎勵。

引進國外項目的,由受益單位從獲利當年的稅后留利中給予5%的獎勵。第十三條 在重慶定居工作的出國留學人員,其隨歸配偶、子女或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憑市人事局出具的免收城市增容費《指標卡》到公安、糧食部門辦理戶、糧關系。

隨歸的配偶原在重慶有工作單位的,可回原單位工作,也可由市人事局協助聯系工作單位;原在重慶沒有工作單位的或在不在重慶工作的,隨歸、隨調、隨遷的配偶及已成年子女,由接收出國留學人員的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工作,也可由市人事局協助推薦安排。

配偶在農村的,由接收出國留學人員的單位報市人事局批準辦理“農轉非”手續,并按規定辦理子女隨遷手續。

隨歸、隨遷的未成年子女可由接收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聯系入學入托。

[重慶市]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重慶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

重慶市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全市專業技術資格 有哪些職稱

有初級、中極、高級職稱。

一、申報范圍

重慶市各類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且符合相應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含黨政機關、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以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國家和我市已有政策規定除外)。

二、申報時間

為確保資格審查及申報評審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市職稱改革辦公室《2016年全市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日程安排》(此件可在“重慶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網”上查詢)和我區實際情況,各單位按以下時段派專人向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報送相應系列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凡逾期報來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一)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時間(節假日除外)

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按《2016年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渝北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受理時間安排》(附件1)報送。

(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時間(節假日除外)

1、8月4日-8月25日

報送工程技術系列申報材料;

2、9月19日-9月20日

報送中職教師系列申報材料;

3、10月11日-10月13日

報送圖書資料(初級)、群眾文化(初級)、文物博物(初級)、黨校教師(初級)等系列申報材料;

4、11月1日-11月3日

報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系列申報材料;

5、其他系列(專業)的申報時間請與各專業評委會或評委會掛* 部門聯系,按各專業評委會要求的時間報送。其中,非公單位人員的申報材料必須提前5個工作日送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核公示。

三、有關程序要求

嚴格按照《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規定》、《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規定》組織開展申報評審工作。其中,教育系統高級實行 *** 申報評審的,按市教委職改辦規定執行。

(一)本人申報

1.申報人須向以下單位申報:

(1)事業單位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上報;

(2)國有企業人員向所在企業提出申請,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上報;

(3)非公單位流動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由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后交區職稱改革辦公室推薦上報;

(4)駐區中央和市外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委托我區評審專業技術資格的,應由其在渝更高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附件9),經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核同意后送相應評委會掛* 部門;

(5)破格申報人員需先填寫《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審核表》(附件8)按程序審核簽章后方能申報(其中:申報高級資格須經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查同意,申報中級資格須經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查同意);

(6)外語、計算機免試申報人員應先填寫《職稱外語(計算機)免試審核表》(附件7)按程序審核簽章后方能申報。

2. 申報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3)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

3.申報人應提交以下材料:

(1)《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附件4)、《重慶市 系列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附件5);

(2)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其中: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通過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認證;

(3)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貢獻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具體材料要求參見《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要求》(附件2),所有材料要求用檔案袋封裝后,并于封面上粘貼《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

(4)為提高評審效率,保證評審質量,申報評審材料中的《個人政治思想和業務工作總結》用A4紙打印,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外語和計算機成績通知單(或合格證)、繼續教育登記卡或繼續教育登記證、獲獎成果證明材料、論文、論著、學術技術報告、其他佐證材料等要求用A4紙復印;《重慶市 系列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紙復印,其中:中小學教師(中初級)、工程技術(中初級)一式14份,圖書資料(初級)、群眾文化(初級)、文物博物(初級)、黨校(初級)一式8份(申報材料另有要求的,按相關評委會掛* 部門的要求辦理),所有申報材料請自行做好備份。

(二)單位推薦

各單位負責指導本單位人員申報,并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和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復印件上由所在單位加注“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審核人姓名和審核時間”后加蓋單位公章),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

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各單位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

各單位應將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 系列 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3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評審材料須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再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按人事管理權限上報。

(三)部門審查

區級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單位人員申報材料的審查工作,按系列(專業)填寫《重慶市申報-級專業技術資格送審名冊》(附件6)并在本部門公眾信息網集中公示3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評審材料由主管部門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區職稱改革辦公室(無區級主管部門的單位人員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區職稱改革辦公室)。

區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負責非公單位檔案掛* 流動人員申報材料的審查工作。對經審查無問題的申報評審材料由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送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核后在區人力社保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

(四)評委會掛* 部門受理材料

評委會掛* 部門按規定的范圍、權限和程序受理申報材料并做好登記。不符合資格條件、不屬于受理范圍或未按規定程序報送的,評委會掛* 部門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續不齊備的,評委會掛* 部門應一次性告知,在限定時間內未補充的(未經公示的材料不得補報)視為放棄申報。

(五)評委會評審

評委會掛* 部門須將申報人員名冊匯總后送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核,未經區職稱改革辦公室核準簽章,各評委會不得開展評審工作。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在評委會評審前,按照“超員配置,隨機抽評”原則,從評審專家庫中抽取執行評委參與當年的評審工作。評委會根據評審工作需要,可組織專業答辯或專業考試,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六)評審終止

出現以下情況評審終止,評審終止后,由評委會掛* 部門按程序返還申報評審材料(作為查證處理證據的材料除外):

1.在評審會評審前,接到投訴舉報且查證屬實的;

2.評審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并被查證屬實的。

(七)評審結果核準

評委會評審工作結束后,評委會掛* 部門應在評審工作結束5個工作日內向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報送《評審情況報告》、《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決情況表》(附件10)、《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結果分析表》(附件11)。

評審通過中初級人員名單由區職稱改革辦公室或評委會掛* 部門在公眾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高級資格評審通過的人員名單由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在“重慶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網”和高級評委會掛* 部門公眾信息網公示)。

公示結束15個工作日內,公示無異議或查無實據的,評委會掛* 部門應將代擬的任職資格通知,報區職稱改革辦公室核準印發。屬委托評審的,由評委會掛* 部門向委托單位出具評審結果通知。

任職資格通知下發后1個月內,申報單位須將評定結果通知申報人,評委會掛* 部門應完善《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蓋章手續并通知申報人或所在單位領取申報評審材料,逾期未領取的,如有遺失,責任自負。《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1份須存入申報人檔案、1份存入單位文書檔案。

(八)復審

有下列情形的,申報人可以申請復審:

1.未按規定程序評審的;

2.對申報人業績、成果等材料存在明顯誤判的。

申請復審者須在評審結果公布后2個月內(超出時間的不予受理)提交書面復審申請及相關佐證材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由市人力社保(職改)部門審核同意后,送評委會掛* 部門組織復審;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由區職稱改革辦公室審核同意后,送評委會掛* 部門組織復審。復審通過者應按規定程序進行公示。

四、紀律要求

(一)申報人

申報人要認真履行“誠信承諾”,一個年度內通過正常申報渠道(不含各種認定“綠色通道”)只能申報一次專業技術資格,且不得以 *** 、掛* 、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對不講誠信、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或違反有關規定的,經查實有以下情形的,尚未通過評審的,終止申報資格;已通過評審的,宣布評審結果無效,收回已辦職稱證書,記入“失信黑名單”,5年內不準其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1.學歷(學位)、職稱證書,獲獎或成果證明材料造假的;

2.論文論著抄襲、剽竊的;

3.業績材料嚴重造假的;

4.弄虛作假掛* 其他單位申報的;

5.其他嚴重違規行為。

(二)各級審查部門

單位推薦和區級主管部門、區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查要強化“真實保證”和“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有以下情形的,一經查實,記入“失信單位黑名單”,同時給予通報,并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1.為申報人出具虛假證明的;

2.為掛* 本單位申報人員提供便利的;

3.故意不按規定層級和規定程序報送材料的;

4.審查材料把關不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其他重大違規行為。

(三)評委會及掛* 部門

各評委會應在規定的評審時間、評審范圍和評審權限內,嚴格評審程序,堅持標準條件,確保評審質量,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區職稱改革辦公室按有關規定限期予以糾正,追究相應責任:

1.超越評審權限,擴大評審范圍,不堅持評審程序,不按規定越級收受評審材料等;

2.在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

3.擅自設置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

4.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有關事項

(一)各單位、區級主管部門、區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評委會掛* 部門應積極做好職稱政策宣傳、解答、申報指導和培訓工作。

(二)事業單位原則上應有空余崗位才能組織申報,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額限制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1.符合《重慶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若干優惠政策規定》,通過引進人才渠道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者;

2.以考代評、考評結合的專業;

3.應用型科研院所科技人員申報;

4.在鄉鎮工作滿30年現仍在鄉鎮工作,男同志58歲(195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女同志53歲(196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及以上,符合中級職稱申報條件者。

(四)職稱外語、計算機要求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5〕133號);繼續教育要求按照原規定執行。

(五)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價〔2015〕123號)相關規定,高級資格評審費每人420元,中級資格評審費每人240元,初級資格評審費每人120元。評委會掛* 部門不得再以答辯費、培訓費、資料費、檔案保管費等名目,擴大或提高收費標準和范圍。

(六)根據工作需要,今年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對有關申報評審表格進行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了修訂。申報人和相關單位,嚴格按照有關填表說明認真填報。

(七)證書辦理:各單位應在收到任職資格通知后至次年3月底前,為本單位評審通過人員申請辦理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證書基本信息由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填寫,區級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完善手續后報區職稱改革辦公室核準辦理。

材料報送地點:重慶市渝北區空港新城桂馥大道二支路18號(重慶市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7房間)。

詳情可點擊此網站重慶市留學人員職稱公示了解

2014年什么公示重慶市2013年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教師職稱評審結果

重慶高級職稱還有幾天才公示,一般都是12月中旬的樣子公示

公示地方是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示

滿意還請采納,謝謝

重慶市屬事業單位

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日期:2022-08-12?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2年第三季度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重慶市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遴選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遴選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遴選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名,具體崗位詳見《重慶市屬事業單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及公共科目網上報名系統。

三、報名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人員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崗位具體范圍參見附件1遴選條件要求。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報名前已滿規定的更低服務期或與原單位約定的更低服務期。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備該崗位所需的國家規定的職業(執業)資格條件。

5.具有遴選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身體素質及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遴選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更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更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國家規定或單位約定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公費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工作經歷計算。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按照“對年對月”計算。

(五)年齡計算。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即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六)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并在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的考生,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 *** ( *** )班畢業學歷可分別按照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學位)對待。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學科(專業)目錄(附件2、3)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5)、《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附件6)進行。考生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但包含第二學士學位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專業。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考生,可聯系資格審查的單位確認報名資格,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可根據考生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審查認定。

(七)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含工作經歷滿3年;職員9級以上或以下,均含職員9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筆試網上報名截止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的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遴選實行網上報名。考生應對照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含電子登記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選單位按照崗位要求,對考生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遴選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參考,考生所在單位不得無故限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考。

(一)公共科目筆試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考生通過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 *** j.cq.gov.cn)“我要辦”中“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2年8月18日9:00至8月23日9:00。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由 *** 方對報考資格進行網上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可在網上報名1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如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可咨詢 *** 單位或主管部門)。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及時下載報名序號等信息,以方便后續查詢;如因填報信息錯誤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2年8月24日9:00前修改相關信息,重新提交資格初審信息。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3.網上繳費。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應在2022年8月25日9:00前在網上交納考務費(按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未達到開考比例情形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遴選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遴選名額或取消該遴選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專業崗位的,經市級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商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遴選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考試的,退還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交納考務費的考生可于2022年9月13日09:00—9月17日10:30登錄重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下文簡稱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原則上專業科目筆試通用),并在考試當天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達準考證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因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科目筆試時間需要調整的,準考證打印時間則相應調整。

(二)專業科目筆試報名。

專業科目筆試報名原則上以公共科目筆試網上報名為準,考生持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專業科目筆試。無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或準考證指定時間地點有調整的,以遴選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通知為準。

五、考試考核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崗位設考)、專業科目(部分崗位設考);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部分崗位設考)、綜合面試。具體考試考核形式詳見附件1。考生應及時關注報名網站、遴選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站、考試現場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執行。

(一)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為15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三類。考試大綱請查看《事業單位公開 *** 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7)。各崗位是否組織公共科目筆試詳見本公告附件1。

公共科目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時間為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08:30—10:00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0:00—12:00為《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不間斷),若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需要調整,將另行通知。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網上自助打印的準考證。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2.專業科目筆試。分值100分,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各遴選崗位是否組織專業科目筆試以及筆試內容,詳見本公告附件1。

專業科目筆試內容由主管部門會同 *** 單位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專業科目筆試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未明確的,由 *** 方另行通知,考生持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考試組織方要求的其他證件,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規定科目筆試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根據本公告附件1中遴選崗位標注的不同“成績構成類型”,各崗位進入面試〔含綜合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部分崗位設考)〕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 *** 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本公告“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的筆試成績折合規則,以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若最后一名進入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環節人選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更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遴選名額,遴選名額無法遞減的,經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研究決定是否繼續后續流程。

(4)進入面試環節人選名單由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公示。

(二)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應按遴選單位或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遴選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報名資格復審。復審時間安排在面試人選名單公示期內或公示結束后10日內。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由遴選單位報主管部門研究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考生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面試缺額不再遞補。

考生應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出具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附件8);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或經核實處于更低服務期內或未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私自報考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三)面試。

面試由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由遴選方通知,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并關注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站。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因面試考生主動放棄或遲到等因素導致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比例不足3:1的,可按計劃繼續組織實施面試。

面試中,專業技能測試包括實操、案例答辯等,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操作水平、專業實踐能力等;綜合面試包括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本公告附件1。各面試方式分值均為100分,專業技能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結構化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 *** 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比例不足2:1,考生任意一科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的,一般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研究同意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

根據本公告附件1中 *** 崗位的“考試類型”和“成績計算類型”,分別按以下規則計算總成績(考生各科成績按原始得分計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四舍五入計算):

甲類: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綜合面試成績×50%;

乙類: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25%;

丙類:考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4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20%+綜合面試成績×40%;

丁類:考試總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戊類:考試總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相關事宜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在面試后當場宣布,或在遴選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遴選崗位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從高到低1:1確定。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面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順序,高者優先確定;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遴選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按體檢規定和程序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二)考察。

擬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參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 *** 工作人員考察辦法》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組應查閱考察人選的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在編在崗聘用、工作經歷及更低服務期等情況,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并將有關材料作為考察結論的重要附件。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

考察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

考察完成后,考察組應當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交給遴選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考察人選應積極配合考察工作,對拒不配合的,可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察人選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 *** 單位或主管部門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若有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是否從參加面試人員中遞補及遞補次數,由主管部門會同遴選單位研究決定。確需遞補的,擬遞補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考試考核成績應較為優秀,且按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過程有關事宜,在遴選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網站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 *** 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及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遴選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該崗位不再遞補。

八、試崗、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遴選的,作為擬聘人選。對擬聘人選,可設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試崗期。試崗期間,試崗人員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待遇不變。試崗期滿考核合格的,或未設試崗期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相關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崗期滿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凡遴選崗位約定了更低服務期(詳見本公告附件1“備注”欄信息)的,更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更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是事業單位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落實《事業單位公開 *** 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 *** 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 *** 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遴選流程或聘用。經核實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取消報名資格或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已完成遴選辦理調動的,人事關系應按規定返回原單位。

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遴選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附件8)等材料,嚴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遴選單位主管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 *** (遴選)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由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按規定給予處分。

十、其他

遴選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公告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會同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問題,請按附件1中的聯系 *** 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開遴選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報名網站、遴選單位或主管部門公眾信息網等及時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3.?公共科目網上報名技術咨詢 *** :023-86868838、86868837。

4.?公共科目考試考務咨詢 *** :023-86868820。

5.?遴選相關事宜咨詢 *** :

市紀委監委:023-63899007;市委辦公廳:023-63899155;市總工會:023-63638724。

市人力社保局:023-88152367;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023-63158530;市生態環境局:023-88521850;市交通局:023-89183258;市農業農村委:023-89133915;市文化旅游委:023-67705205;市金融監管局:023-67572031;市知識產權局:023-67120690。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