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的職稱評定方式

1.職稱評定時的年限計算是工作經歷時間,只要是從事原來本職工作,新單位和老單位的任職時間可以累計計算;2.按照規定,大學本科畢業,從事本職工作1年可以評定助理工程師,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滿4年可以評工程師職務;職稱評定文件有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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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職稱很好評,只要符合條件,持相關資料,填表上交就成了。你可以到當地 人事局 去咨詢更詳細的內容。下面的你可以參考下,各地的程序大同小異。

職稱評定有關要求:

1、申報對象: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公務員就不行)

2、初定職稱級別及條件:(不同學歷評定時間不一樣)

(1)中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 ;初定“員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級職稱” ;

(2)大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再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

(3)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

(4)碩士學位獲得者,再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級職稱” ;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

3、需提供材料:

(1)擬申報職稱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書、員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4、申報程序及手續:

(1)對擬申報職稱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文憑查驗,發放《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表》空白表;

(2)本人填寫《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表》一式二份;

(3)單位人事部門對其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將有關材料報市人才市場。

(4)市職稱辦審核后,下發任職資格文件和資格證書。

五、友情提醒:

(1)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后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應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方能初定職稱;

(2)實行全國資格考試的專業(如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等),必須是國家教委承認的正規全日制院校本專業畢業生才能初定職稱;

(3)不符合初定職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參加 *** 人事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知識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結業證書后按審批程序辦理職稱申報手續;

(4)在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衛技人員,應參加全國考試取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不直接辦理職稱初定;

(5)本人所寫的工作小結須真實、全面地反映本人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字數不少于800字。

[重慶市]重慶市高級職稱2013,重慶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公示

怎樣獲得通信工程師職稱 它和通信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考試什么關系

通信工程師是屬于我國專業技術資格序列技術職稱中的一類。由于通信專業、技術性強,各地通信類初級、中級、高級職稱的認定、評定和考試一般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通信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實施。今后,國家對專業技術資格會逐步用考試考核來替代現在的評審。即以考代評,評聘結合。下面這個文件可能對你有幫助。

關于印發《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渝人社發〔2011〕22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中央在渝單位人事部門,各電信運營商及相關企業人力資源部門:

為加強我市通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通信專業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研究,決定對我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現將《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通信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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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章總則

之一條為加強我市通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通信專業技術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原人事部、信息產業部《關于印發〈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0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從事通信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納入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和管理。

第四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初級(助理通信工程師)、中級(通信工程師)和高級(高級通信工程師)三個級別層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采取考試的方式評價,考試實施后,不再進行通信工程相應專業和級別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高級職業水平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價。取得高級職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證人員,可按規定申報評審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重慶市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由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組建,掛* 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負責評審委員會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實施工作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組織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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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考試

第六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采取全市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方式,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

第七條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相關工作,統一規劃考前培訓工作;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會同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審核發放職業水平等級證書。

第八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電信工作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第九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八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中專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其他工程類專業上述學歷,其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中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八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碩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工程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其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一條報名參加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水平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八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學專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6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學本科學歷,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5年;

3.取得通信工程雙學士、碩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4年;

4.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獲得通信工程師資格滿1年;

5.獲得其他專業工程師資格或上述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從事通信專業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第十二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合格,頒發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用印的《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證書》;高級考試合格領取成績通知單(從考試當年計算,兩年內有效)按相關要求申報評審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

第十三條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相應級別職業水平證書和任職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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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職業能力

第十四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初級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應具備以下職業能力:

1.了解國家電信管理的法律法規和通信行業管理各項規定;

2.具有一定的通信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掌握本專業一般性操作技術;

3.能夠解決通信專業工作中的一般性技術問題;

4.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并熟練使用計算機。

第十五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中級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1.熟悉國內外電信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通信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有較豐富的通信專業工作經驗;

2.了解國內外通信市場本專業的發展趨勢,有較強的開拓創新精神,能夠獨立解決本專業比較復雜或疑難的技術問題;

3.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和 *** 維護能力,能夠解決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 *** 維護中的技術故障;

4.能夠指導本專業初級技術人員和協助高級技術人員工作,具有處理與本專業相關的一般性技術問題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外語水平。

第十六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中級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的基本能力外,還應分別具備本專業的職業能力:

1.交換技術專業

(1)熟悉 *** 交換網、信令網、智能網、語言服務系統的原理和技術特點,掌握各系統的運行維護指標與驗收標準,對 *** 進行管理;

(2)熟練使用各種命令修改相應用戶數據,使用各種指令檢查、修改局數據;能夠迅速判斷和處理交換系統各種緊急故障,提出改進維護的技術措施;

(3)能夠對交換網的規劃設計、擴容系統及集成、交換設備改造等,提出改進措施和解決方案,并能提供技術支持。

2.傳輸與接入專業

(1)熟練掌握數字配線架(DDF)、光纖配線架(ODF)電纜與光纖的連接技術;能夠指導系統設備的設備安裝、調測工作,并對竣工工程進行驗收;

(2)掌握電信接入網系統、監控系統、同步網系統的標準、設計標準、技術規范、維護規程;

(3)能夠利用網管和本地終端進行電路鏈接和性能監測,依據其告警信息準確判斷 *** 故障并進行處理,組織實施電路應急調度及時恢復業務。

3.終端與業務專業

(1)熟悉6P’S營銷組合因素及其在電信產品中的應用,能夠靈活運用通信產品的差異化策略;

(2)掌握電信業務的不同市場信息和運用消費者電信消費行為分析 *** ,制定開拓電信業務的市場開發策略與方案;

(3)熟練運用 *** 終端系統及 *** 管理支撐系統,為通信業務的科研開發、業務設計提供技術支持,為客戶提供終端與業務的服務。

4.互聯網技術專業

(1)熟悉互聯網和數據網技術規范、標準、 *** 設計、 *** 優化、計費系統,掌握 *** 與信息安全技術;

(2)熟悉所維護的互聯網和數據網設備的工作原理,掌握其使用、維護和檢修技術,能處理各種 *** 的技術故障;

(3)能夠維護區域內的 *** 拓撲結構及 *** 組織,跟蹤各種 *** 發展新技術,及時提出更新措施與實施方案。

5.設備環境專業

(1)熟悉通信設備環境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集中監控系統的 *** 技術、 *** 互聯和系統組網技術;

(2)能根據現場采集數據,分析電源、空調設備運行狀態,及時發現問題排除故障;能對監控系統進行遙信遙控監測,掌握系統冗余技術,能進行軟件容錯與診斷設計;

(3)解決發電機組及大容量不間斷電源(UPS)的疑難技術故障,處理機房空調系統、供電系統、監控系統的復雜技術問題。

第十七條取得重慶市通信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除應具備上述中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職業能力外,還應具備以下能力:

1.具有主持或主要承擔通信系統相關專業領域設備的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能力;

2.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的企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編制工作,并能用以指導系統運行維護,技術管理,項目的立項論證、研究設計、組織實施等工作能力;

3.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相關重要研究課題,完成重要工程或經營項目的立項論證、方案設計、實施組織管理工作能力能力;

4.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相關的重大項目的開發、實施、驗收、測試和運行工作能力;

5.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的系統安裝調試、實施組織管理等工作能力;

6.具有主持或參與主持本專業領域計算機應用軟件的開發、維護和管理工作能力;

7.具有培訓、指導下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相關技術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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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繼續教育

第十八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應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最新信息,保持與其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水平。

第十九條按照《重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有關要求,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制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和教學管理辦法,委托相關機構負責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二十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繼續教育登記制度,其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情況,由施教機構和主管單位進行考核,登記在《繼續教育證書》和《繼續教育登記卡》上,并以此作為登記備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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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取得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業水平證書,表明其已具備助理通信工程師崗位職務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業水平證書,表明其已具備通信工程師崗位職務的水平和能力;取得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高級任職資格證書,表明其已具備高級通信工程師崗位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相應專業崗位工作需要擇優聘任。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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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條根據《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共同負責。兩局聯合成立“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辦公室”(設在重慶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前培訓工作由重慶市通信管理局委托相關機構組織實施。

第三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四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高級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均設《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科目。初級《通信專業實務》考試不分專業,中級、高級《通信專業實務》考試科目分:交換技術、傳輸與接入技術、終端與業務、互聯網技術和設備環境5個專業類別(具體專業類別與范圍見附件),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崗位需要選擇其一。

第五條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高級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2小時。

第六條?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中級職業水平均實行考試評價,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考試科目均為合格,方可取得相應級別、類別的職業水平合格證書。

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業水平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價,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通信專業綜合能力》和《通信專業實務》2個考試科目的人員,可在2年內(從考試當年計算)按規定申報評審高級通信工程師任職資格。

第七條參加考試須由本人按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報名要求進行報名,在考前一周,由應試人員自己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下載準考證,持身份證、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第八條按照統一規范、適當集中的原則,酌情在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設置考場。

第九條堅持考試與培訓分開、應考人員參加培訓自愿的原則。

第十條重慶市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有關項目的收費標準,須經本市價格行政部門核準,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一條考試考務管理工作要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紀律,切實做好試卷的命題、印刷、發送、保管等環節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十二條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考試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社保部令第12號)處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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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認證考試類別與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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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換技術

從事通信 *** 交換系統(包括語音、數據等不同平臺信息和電路、路由等不同交換方式)及其管理支撐系統(如信令網、智能網、監控系統、計費系統等)的體制標準的制定、科研開發、規劃設計、運行維護、測試計量、系統集成、為客戶解決方案以及為市場提供技術和支撐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傳輸與接入

從事通信 *** 傳輸系統(包括有線、無線不同傳輸媒介、各種寬帶速率、基礎數據網如DDN、X25、FR和ATM等)和接入網系統(包括移動通信基站系統、傳輸監控、同步網系統的體制標準的制定、科研開發、規劃設計、運行維護、測試計量、技術支持和 *** 與資源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終端與業務

從事通信 *** 終端系統、通信業務及其管理支撐系統等方面的科研開發、運行維護、技術支持以及為客戶提供通信終端與業務服務、通信市場開發與策劃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互聯網技術

從事互聯網技術體制標準的制定、 *** 設計、 *** 優化、 *** 監控、計費系統、業務應用、 *** 信息安全等領域的科研、開發、集成、運行維護、管理、互聯互通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設備環境

從事通信 *** 電源系統、通信設備工作環境系統(如溫濕度、電磁兼容、三防和安全等)和監控系統的科研開發、規劃設計、生產建設、運行維護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重慶市醫學高級職稱怎么樣答辯有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規則

一 總則

之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全省各系列(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答辯工作,提高評審質量,確保評審結果客觀、公正,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山西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答辯規則》。

第二條

全省各系列(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均須組織參評人員進行能力、水平答辯。所有參評人員必須參加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統一組織的能力、水平答辯。

第三條 評審答辯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社會、業內認可的原則,堅持知識與能力并重的原則。

二 組織

第四條 評審答辯要在省人事廳的指導、監督下,由各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統一組織,按專業(學科)分組進行。每個答辯組須由 3 名以上專家組成,指定其中 1

名為組長,負責本專業或學科組的答辯工作。

第五條

評審答辯,要在評審委員會的專業(學科)組審查評審材料和綜合評議前獨立進行。可由本年度執行評審委員會的專業(學科)組完成;也可由同行專家組成專業(學科)答辯組,單獨完成。

第六條 答辯組專家對評審材料審查及命題采取匿名方式,做到公平、公正。現場答辯公開進行,做到答辯現場開放允許他人旁聽。

第七條

各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在組織答辯過程中要為每個答辯組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負責答辯過程中的聯絡、記錄、核分等具體工作。答辯準備和進行過程中,要對參加答辯工作的專家及有關工作人員實行集中封閉管理。

第八條

各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在組織答辯前及答辯過程中,要及時與省人事廳聯系、溝通,通報有關情況。各專業(學科)答辯組參加答辯人員的成績分布,必須符合本規則要求。

三 材料審查與答辯命題

第九條 答辯材料的報送及整理。答辯者須提供答辯論文(一篇)及本人任現職期間或近 5

年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論文、總結按照附件一、二(附后)要求打印一式五份,經所在單位審查并加蓋單位印章后,連同論文刊物原件一并交相關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答辯論文須為本人在任現職期間獨立或作為之一作者在本專業學術刊物公開發表(晉升正高者須為國家級刊物),能代表本人專業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

第十條

答辯材料審查。各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在答辯材料提交答辯組專家審查前,要按照匿名審查的要求,對答辯材料進行保密處理。答辯組專家要對答辯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客觀地對申報者的專業工作能力和學術水平進行鑒定。經審查鑒定,認為其專業工作能力和學術水平不合格的直接淘汰。認為其專業工作能力和學術水平合格的根據答辯者答辯論文的質量,在審閱、討論評議的基礎上,對其學術水平進行評價賦分(賦分標準見附件三)。

第十一條

答辯命題,答辯組專家按照國家相應《試行條例》和《評審條件》要求,本著便于直接交流,有利于考察答辯者專業能力、專業學術水平的原則進行命題,答辯題目應涵蓋專業知識和創新能力等內容。

答辯題目分本專業(學科)公共題目和個性題目兩類。公共題是考察、了解答辯者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學術水平的題目,應區分正、副高級分別擬定。題目數量應在本專業(學科)組同級答辯人數的

3 倍以上,參加人數少于 20 人的組,命題數量不得少于 60

道。個性題著重考察、了解答辯者應具備的工作能力和專業創新能力。要根據答辯者提交的論文和總結中涉及的專業問題擬出 3 道以上學術、技術含量較高的個性題目。

四 現場答辯及賦分

第十二條 現場答辯步驟: 1 、答辯者簡要介紹本人的專業工作情況,簡述本專業學科發展最新動態及本人答辯論文的主要學術、技術觀點。此過程不超過 5

分鐘。 2 、專業知識測試。參評者從本答辯組備好的公共題目中隨機抽取 3 道題,選其中 2 道題做出回答。此過程不得超過 8

分鐘(實行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此步可免)。 3 、專業工作及專業創新能力測試。當場拆封答辯組事前為其準備的 3

道專業個性題,要求回答其中至少兩個問題。此過程不超過 8 分鐘。 4 、答辯組專家代表進行現場點評。 5

、各位答辯專家評分。工作人員負責記錄、核分(現場答辯的賦分標準見附件四)。

第十三條

分值的整理與核準。專業(學科)組答辯、賦分結束后,組長召集本組專家,根據評委會要求對本組賦分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對每位答辯者所得分值進行整理核準。

五 成績及使用

第十四條 答辯成績實行百分制量化并按優、中、差三個檔次進行分類。總成績構成中,論文學術水平評價成績占 40% ,現場答辯評價成績占 60%

。實行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論文學術水平評價成績占 40% ,考試卷面成績占 30% ,現場答辯成績占 30% 。答辯總成績 85 分以上為優、 60 —

84 分為中、 60 分(不含 60 分)以下為差。

第十五條 專業(學科)組答辯成績分布結構,實行分檔次按比例控制。優、中、差三個檔次人數比例掌握在 3 : 6 : 1

。不符合此要求,本答辯組須進行統一調整。

第十六條

各高級評審委員會要高度重視答辯成績在綜合評審中的使用。答辯成績為差者,列入淘汰對象,專業(學科)組一律不得向評委會推薦;破格晉升人員,答辯成績未獲優者,專業(學科)組一般不向評委會推薦;正常晉升人員,答辯成績為中偏下,專業工作業績不突出者,專業(學科)組一般不向評委會推薦。

六 附 則

第十七條 參加答辯的專家和工作人員,都要遵守評審工作各項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回避等規定。確保答辯過程嚴謹有序,答辯成績客觀、公正。

第十八條 過去實行的與本規則不一致的有關規定和做法,一律停止執行。

第十九條 本規則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查看:2011年全國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1、2011年醫學衛生高級職稱考試寶典

2、高級衛生職稱考試報名網站

3、衛生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單位審核流程

4、人事部、衛生部《預防醫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

5、人事部、衛生部《藥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

6、人事部、衛生部《護理學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標準條件》(試行)

 

重慶高級經濟師評審容易過嗎

不是很好過。

不是很好過。經濟職稱高級評委會通過和考生之間的問答,來確認考生的工作能力、專業水平,并且以此給考生打分。

在單位同意考生職稱申報后,考生還需要在專門的職稱申報網站上進行具體信息的錄入,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工作情況、專業技術資格情況、業績考核情況、學術成果等,并且需要上傳部分信息的電子照片,以證明填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

填報完成后,職稱相關部門會進行網上初審,職稱相關部門的網上初審和考生網上填報信息是同步的,當考生填報的信息錯誤或者不符合評審條件的要求時,考生需要修改填報的信息,再次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網上填報是有時間限制的,整個的網上填報和網上初審都是在此時間范圍之內完成的,因此考生在進行網上填報時,宜早不宜遲,不但留給自己更多的準備填報和上傳信息的時間,而且留有職稱部門網上初審的時間和修改信息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