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02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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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中國·重慶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郵政編碼:40112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 *** 規章草案,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地方標準。擬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 *** 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參與擬訂全市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法規政策等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重點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擬訂人才引進政策。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渝工作或定居政策。

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 *** 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九)會同相關部門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 *** 、聘用合同、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市級部門表彰工作,承擔國家部委及以上層級功勛榮譽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我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四)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擔公務員考試(重慶)測評基地(辦公室)管理工作。承辦以市 *** 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 *** 交辦的其他任務。

我想知道重慶勞動局的 ***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咨詢服務 *** :12333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處公開 *** :86868907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公開 *** :86868705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公開 *** :88673726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公開 *** :63061986、63061994

擴展資料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在渝就業管理政策。

(四)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六)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牽頭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八)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負責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干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市人力社保局各處室(單位)職能職責及公開 ***

[重慶市]重慶市深化職稱改革,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官網關于2019

重慶考取了二級造價師資格證書怎樣去認定為助理工程師職稱?

為貫徹落實 ***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市委辦公廳、市 *** 辦公廳《重慶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避免交叉設置,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結合本市實際,現確定48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

在對應關系范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序,擇優聘任到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的崗位。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是多少

重慶市社會保險局辦公室 *** :023-63891136

地?址:渝中區人民路13號

郵編:400015

也可撥打12333進行咨詢,“12333”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設立的全國統一的公益服務專用號碼。建設功能完善、全市聯動的12333 *** 咨詢服務熱線,是提升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水平重要舉措。重慶市12333 *** 自動語音服務于2007年底開通。

截至2014年3月,重慶市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服務中心已經累計為市民提供熱線 *** 服務279.5萬次,其中人工服務48.2萬次,收集解答問題52.3萬個,充分發揮了12333服務社會公眾、了解社情民意和化解社會矛盾的平臺作用,在人力社保部門與人民群眾之間架起了一座互動溝通的連心橋。

擴展資料: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政策。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在渝就業管理政策。

(四)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責任。

(六)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牽頭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八)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負責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和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干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承辦法定、委托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榮譽和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獎勵表彰工作。

(十一)擬訂農村勞務開發管理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 *** 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地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市 *** 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局系統聯系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

?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之一條 根據黨重慶市深化職稱改革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重慶市深化職稱改革的《 *** 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重慶市深化職稱改革,制定本規定。

? ? 第二條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力社保局)是市 *** 組成部門,為正局級。

? ? 第三條 市人力社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委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 ?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重慶市深化職稱改革;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 *** 規章草案,擬訂相關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 ?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 ?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 ?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地方標準。擬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

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 ?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 ?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并組織實施,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 *** 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 ? (七)參與擬訂全市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法規政策等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重點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擬訂人才引進政策。

? ?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擬訂吸引留學

人員來渝工作或定居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 *** 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 ? (九)會同相關部門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 *** 、聘用合同、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 ?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市級部門表彰工作,承擔國家部委及以上層級功勛榮譽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 ?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慶市深化職稱改革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我市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我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 ?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 ? (十三)負責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 ? (十四)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擔公務員考試(重慶)測評基地(辦公室)管理工作。承辦以市 *** 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 ? (十五)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 ? (十六)完成市委、市 *** 交辦的其他任務。

? ? (十七)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擬訂信息規劃,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 ?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 ? 與市教委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牽頭,會同市教委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委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負責。

怎樣才能晉升高級經濟師職稱?

分類: 教育/學業/考試 職業培訓

問題描述:

我是中級職稱,是2004年晉升的,是大專學歷。

解析:

不知樓主是哪個城市的,參考一下吧.

報評審高級經濟師的基本任職條件

一、高級經濟師基本任職條件:

(1)經濟專業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具有堅實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了解并掌握國內外現代化的經濟管理發展趨勢和科學 *** 。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決策性意見,在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成績顯著、貢獻突出;

(3)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考核合格;

(4)除符合閩人發(2002)152、154號文件所規定的外語免試條件者,均須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

(5)能指導經濟師的工作和學習;

(6)必須結合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 *** ,掌握新信息,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接有關規定接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7)任現職以來,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或省、設區市日報理論版(均需有CN或1SSN刊號,下同)獨立發表2篇以上經濟專業論文;在縣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提交2篇未經發表、但獨立撰寫具備相當水平的論文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8)獲得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工程師或國際商務師)職務任職資格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經濟師(工程師或國際商務師)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

二、破格評審高級經濟師的申報條件

為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對確有真才實學,在經濟崗位上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骨干人員,可破格評審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

(1)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申報條件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但未達到大學本科學歷人員,除符合上述正常申報條件的(1)一(7)條外,還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在省級以上出版部門正式出版過個人本專業專著(獨立作者或之一作者,不含編輯出版);

②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上獨立發表4篇經濟專業論文(含正常晉升的2篇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獨立發表的專業論文);

③獲得“全國職工自學成才標兵”榮譽稱號;

④已通過評審或確認取得經濟師、工程師資格,又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國際商務)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2)不具備規定資歷人員申報條件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滿3年以上,符合上述正常申報條件的第(1)一(7)條及任現職以來,獲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優秀企業家、優秀經營者、省勞動模范。

備注:經濟系列高級職稱的評審,申報材料需經我辦審查同意后,報市職改辦委托省有關評委會評審。

三、其他問題說明

1. 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前,應將申報人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張貼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眾有異議的,應進行核查。所在單位應在申報人員的評審表中基層單位推薦意見欄,注明“經公示(公示期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實,符合XX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2. 代表作的要求:學歷破格晉升對象應提供2篇正式發表的論文作為代表作;其他申報對象應提供1篇正式發表的論文作為代表作(其中縣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對象可提供1篇未經發表的工作總結或論文)。

3. 考核答辯:申報破格晉升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除已通過全國經濟師(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者外,均應參加答辯。

4. 本年度評審被否決的,在下一年度評審時,如有補充新的評審材料,可申報。

摘自閩經貿培訓[2003]298號文件

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職稱文件匯編 2005年6月18日

渝職改辦[2004]12號

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

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市)職改辦,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部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全國人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業績和創新為導向,把學術技術的先進性和市場業績及市場持續能力作為主要評價標準,逐步實行資格考試與評聘相結合、考試考核與同行評議相結合、社會公認與業內認可相結合的人才評價工作體系,不斷提高職稱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程度,客觀公正地評價經濟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技術水平,根據國家頒發《經濟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74號)有關規定,結合重慶的實際需要,特制定《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現將《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試行。試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向我辦反映,以便修訂完善。

附件:《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二○○四年二月四日

重慶市經濟專業高級經濟師職務

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工業、農業、商業、金融、保險、財政稅收、建筑、旅游、運輸、房地產、郵電、人力資源管理、經濟研究、經濟情報等經濟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近3年內年度考核稱職以上者。

任現職期間,出現下列情況,按相關規定執行:

1.近3年內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報;被確定為“不稱職”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報。

2.受到黨紀、政紀“警告”處分并按規定解除處分者,延期2年申報;受到 “記過”及其以上處分并按規定解除處分者,延期3年申報。

3.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或在申報評審中弄虛作假者(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以及職稱考試違紀并受到查處),3年內不得申報。

二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滿4年。

3.大學本科及專科畢業,取得經濟師資格滿5年。

三外語條件

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者,一般應能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能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其外語要求按市職稱改革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計算機條件

申報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者,一般應能熟練地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能運用計算機完成本專業及相關信息的收集、處理。其計算機要求按市職稱改革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論文、論著條件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或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報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

2.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大會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市級學術會議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證書為準)。

3.在有刊號的正式期刊(含內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

4.為解決重大經濟問題而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調查報告、經濟分析報告或重大項目的立項研究報告等2篇。

三、破格申報條件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專業技術人員,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在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

一從事經濟工作,獲國家級獎或市(部)級二等獎1項以上,或市(部)級三等獎、區縣(局)級一等獎2項以上,或區縣(局)級二等獎3項以上獎勵(以科技成果獎勵證書為準)。

二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近3年來連續使企事業單位有較大幅度盈利或實現扭虧為盈,成績顯著(經市級專業主管部門認定)。

三直接主持并完成國家或市重點工程、技改項目,并通過項目下達部門的竣工驗收。

四榮獲國家級或市級 *** 表彰獎勵的人員。

五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有統一書號(ISBN)的經濟類著作或供高等院校經濟專業使用的教材(主編、副主編或編委)。

六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

七在國際或全國學術會議大會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并獲獎,或在市級學術會議宣讀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并獲獎(以證書為準)。

八承擔市(部)級以上經濟專業研究課題,獨立提出和制訂過研究方案,并完成重要研究項目,經項目下達部門行文確認。

九符合《重慶市引進人才優惠政策實施細則》(渝府發[1999]61號)、《重慶市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若干規定》(渝府發[1999]9號)、《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環境的決定》(渝府發[2000]63號)和《關于我市機關機構改革中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職改[1998]50號)、《關于實行“五個打破”進一步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渝人發[2001]126號)等文件相關規定的人員。

四、評審條件

高級經濟師應具有堅實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系統掌握國內外現代經濟管理科學 *** 和發展趨勢,對從事的專業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和有關經濟法規,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項目的籌建或從事學科重點課題的研究,獨立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難題,在經濟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價值的成果,或在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業績顯著。

二主持小型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為企事業單位的經營管理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同行先進水平作出突出貢獻。

三主持或作為業務骨干參與國家、市重點項目1項以上或區縣(自治縣、市)重點項目2項以上的籌建、投產等全過程工作。

四為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大幅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并使企事業單位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從事經濟專業研究工作,承擔市(部)級重點課題1項以上,或區縣(廳局)級重點課題2項以上。

六在理論研究、經濟改革方面取得較大成果,獲得市(部)級獎,或區縣(廳局)級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以上獎勵(以獎勵證書為準)。

七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或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八有組織本專業全面業務、培養專業人才和指導經濟師工作的能力。